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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2-01    

为进一步提升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评建工作成效,按照以评促建,以评促改,以评促管,以评促强要求,聚焦本科教育教学自查、自评、自建、自改全过程,补短板、强弱项。根据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安排,学校决定在23日至24日开展校内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检查。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范围

全部学院。

二、检查方式

学校组建专家组,由校领导带队深入学院现场检查学院准备的各项材料,并对重要基础教学材料进行抽检。

三、检查重点

1.学院《自评报告》及支撑材料准备情况;

2.学院教育教学制度建设情况;

3.学院专业评估情况;

4.学院课程评估情况;

5.教研室建设基本材料;

6.学院特色材料凝炼情况;

7.分专业抽检毕业论文(设计);

8.分专业抽检课程考核材料;

9.分专业抽检实践教学材料;

10.分专业抽检教师教学材料;

11.学生档案建设情况;

12.其他审核评估工作必要材料。

四、检查安排

学校检查组于23日至4日,深入学院检查涉及审核评估工作的全部材料,并提出整改意见,检查完成后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学院。

学校共分四个检查组。第一组负责8个文科类学院,第二组负责7个理工类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,第三组负责5个医学类学院。负责检查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情况;第四组负责19个有学生的本科学院,重点检查学生档案建设情况,学生二级心理咨询工作站、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咨询室建设情况,2019届和2023届重点毕业生跟踪联系情况。

五、其他要求

1.各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。在检查工作开始前,召开检查组全体会议,依据检查重点做好组内分工,组织专家开展工作。

2.各位专家以学院为单位,根据检查实际情况,填写《审核评估工作检查记录表》(详见附件2),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。

3.各组秘书分学院做好《审核评估工作检查记录表》收集、整理工作,并填写《审核评估自检自查工作意见反馈清单》(详见附件3),报审核评估办公室。

4.各学院需依据专家组反馈意见做好整改、完善工作。需形成整改工作任务分解,责任到人,由党政负责人亲自牵头推进整改。学院整改工作任务分解需及时报学校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备案。学校审核评工作办公室将对学院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。

附件1:《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检自查工作安排表》

附件2:《审核评估工作检查记录表》

附件3:《审核评估自检自查工作意见反馈清单》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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